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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 会员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(以下简称北创会)的会员管理工作,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北创会的健康发展。 第二条 北创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第二章 会员类型与入会条件 第三条 个人会员:遵守本会章程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专业知识背景,愿意积极参加北创会活动的个人,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。 第四条 单位会员:遵守本会章程,愿意积极支持和参与北创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,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 一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二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 三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四、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 五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 一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制度; 二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 三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; 四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五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 六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七条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应提交入会申请表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 第八条 会员部负责审核入会申请,并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向理事会汇报。
第五章 会费 第九条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。 第十条 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,以及按照北创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。
第六章 会员管理与奖惩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 一、通报批评; 二、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 三、除名。
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会员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