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制度管理办法

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

会员制度管理办法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(以下简称北创会)的会员管理工作,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北创会的健康发展。

第二条  北创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
 

第二章 会员类型与入会条件

第三条  个人会员:遵守本会章程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专业知识背景,愿意积极参加北创会活动的个人,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。

第四条  单位会员:遵守本会章程,愿意积极支持和参与北创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,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


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
第五条 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一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二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

三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四、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五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六条 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
一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制度;

二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

三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;

四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五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
六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 

第四章 入会程序

第七条 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应提交入会申请表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第八条  会员部负责审核入会申请,并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向理事会汇报。

 

第五章 会费

第九条 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。

第十条  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,以及按照北创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。

 

第六章 会员管理与奖惩

第十一条 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一、通报批评;

二、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三、除名。

 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会员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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